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器(江苏)
选伤残等级、填本人工资,算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每月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。
在线计算
当前地区:江苏 ·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,375 元。本人工资按该值的 60%(5,025 元)至 300%(25,125 元)核定。
说明: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各省自行规定,未计入本结果。 两项标准请查询所在省份的实施办法。
参数与数据来源
| 参数 | 数值 | 生效时间 | 依据文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| 8,375.00 元/月 | 2026-01-01 至 2026-12-31 | 苏人社发〔2026〕30号《关于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》 |
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,全省职工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统一执行上限 25127 元、下限 5025 元。本值为按上下限反推,与官方上限存在 2 元四舍五入差异。
计算口径
计算口径: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的月数计算,月数依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确定。本人工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%–300% 核定。伤残津贴按月发放,一至四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五至六级由用人单位支付。生活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%/40%/50% 计算。
法律依据
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,保留劳动关系,退出工作岗位,享受以下待遇: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,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,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,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;(二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,标准为: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%,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%,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%,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%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。
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、六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,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;(二)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,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标准为: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%,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%,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。
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,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;(二)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
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,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。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%的,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%计算;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%的,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%计算。
以上条文引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现行有效文本。如遇法律修订,以最新公布的文本为准。
常见问题
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什么没算进去?
这两项的标准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(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),全国没有统一数值,部分省份按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月数计算,部分按本人工资计算并设上限。本计算器只计算全国统一标准的部分,这两项请以所在省份的规定为准。
本人工资为什么会被调整?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六十四条设了上下限: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% 的按 300% 算,低于 60% 的按 60% 算。所以填写实际工资后,计算器会自动按当地社平工资做上下限核定,并在结果里标注是否被调整。
五级、六级为什么不显示伤残津贴?
五级、六级的前提是「保留劳动关系,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」,只有在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时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。勾选「单位难以安排工作」后才会计算这一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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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结果依据公开法律文件与政府公告计算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请咨询执业律师或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