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保补缴计算器(江苏)

按欠缴月份逐月算清单位应补本金、个人应补本金,以及拖到现在才补要交多少滞纳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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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地区:江苏 · 缴费基数下限 5,025 元、上限 25,125 元。 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,自各月应缴日次日起算至补缴日。

按工资条应发合计,或银行流水月均
可在电子社保卡查询历年缴费基数
决定滞纳金算到哪一天,拖得越久滞纳金越高
各险种费率(合计 单位 25.8% · 个人 10.5%)

以下为常见基准费率,各地区、各行业存在差异,请按当地实际费率修改。修改后结果实时更新。

应补缴合计(本金 + 滞纳金)
129,634.82元
补缴月数36 个月
每月基数差额6,975.00 元
单位应补本金64,783.80 元
个人应补本金26,365.68 元
滞纳金(日万分之五)38,485.34 元
查看逐月明细(36 条)
月份单位个人滞纳天数滞纳金
2023-011,799.55732.3813761,741.97
2023-021,799.55732.3813481,706.52
2023-031,799.55732.3813171,667.28
2023-041,799.55732.3812871,629.30
2023-051,799.55732.3812561,590.05
2023-061,799.55732.3812261,552.07
2023-071,799.55732.3811951,512.83
2023-081,799.55732.3811641,473.58
2023-091,799.55732.3811341,435.60
2023-101,799.55732.3811031,396.36
2023-111,799.55732.3810731,358.38
2023-121,799.55732.3810421,319.14
2024-011,799.55732.3810111,279.89
2024-021,799.55732.389821,243.18
2024-031,799.55732.389511,203.93
2024-041,799.55732.389211,165.95
2024-051,799.55732.388901,126.71
2024-061,799.55732.388601,088.73
2024-071,799.55732.388291,049.48
2024-081,799.55732.387981,010.24
2024-091,799.55732.38768972.26
2024-101,799.55732.38737933.02
2024-111,799.55732.38707895.04
2024-121,799.55732.38676855.79
2025-011,799.55732.38645816.55
2025-021,799.55732.38617781.10
2025-031,799.55732.38586741.86
2025-041,799.55732.38556703.88
2025-051,799.55732.38525664.63
2025-061,799.55732.38495626.65
2025-071,799.55732.38464587.41
2025-081,799.55732.38433548.16
2025-091,799.55732.38403510.18
2025-101,799.55732.38372470.94
2025-111,799.55732.38342432.96
2025-121,799.55732.38311393.72

说明:滞纳金依法由欠缴单位承担,不得转嫁给职工。本结果不含行政处罚罚款 —— 罚款是行政机关对单位的处罚,不构成职工可主张的金额。

参数与数据来源

参数数值生效时间依据文件
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8,375.00 元/月 2026-01-01 至 2026-12-31 苏人社发〔2026〕30号《关于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》

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,全省职工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统一执行上限 25127 元、下限 5025 元。本值为按上下限反推,与官方上限存在 2 元四舍五入差异。

计算口径

计算口径:应缴基数 = 实际工资,并按当地缴费基数下限(社平 60%)和上限(社平 300%)核定;每月基数差额 = 应缴基数 − 原申报基数。补缴本金 = 基数差额 × 各险种费率之和 × 月数。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,起算日为该月社保费应缴日(本页按次月 1 日近似),截止日为补缴办理日。各地征期和费率存在差异,页面内费率可自行调整。

法律依据

以上条文引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现行有效文本。如遇法律修订,以最新公布的文本为准。

常见问题

员工签了「自愿放弃社保」协议,还能要求补缴吗?

能。缴纳社保是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的强制性法定义务,不属于可以由劳资双方协商处分的权利。这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,单位不能据此免除补缴义务。2026 年 11 月 1 日施行的《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6 年版)》在执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。

滞纳金由谁承担?能从我的工资里扣吗?

滞纳金由欠缴的用人单位承担,不得转嫁给职工。补缴的本金部分,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,个人缴纳部分需要个人承担,通常由单位从工资中补扣。

单位被罚的 1 到 3 倍罚款,能赔给我吗?

不能。罚款是税务机关对单位的行政处罚,上缴国库,不构成职工可以向单位主张的金额。职工能主张的是补缴本金和滞纳金,如果因未缴社保造成实际损失(例如无法报销的医疗费、无法领取的失业金),可以另行主张赔偿。

社保欠缴有追诉时效吗?

多数地区的执法口径是社保欠费追缴不受时效限制,只要能提供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等劳动关系佐证材料,一般可以受理补缴。但部分地区设了投诉时效,例如深圳规定职工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两年内投诉,超期不予受理。具体以当地实施细则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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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换地区

本页结果依据公开法律文件与政府公告计算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请咨询执业律师或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。